在我国现实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已出现多类型参与创投业的机
构,如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商业化创投母基金,专业化创业投资企业,大型企业设立的创投机构、天使投资母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家族创投基金等等。经过实地考察分析,不难发现,这些投资机构都在直接或间接地投资高成长科创企业,他们之间存在某种天然的缘分,并构成一个有机群体,彼此紧密合作,共同推动我国新经济加速发展。
首先,无论是政府引导基金具有政策导向性质,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还是为获得盈利的商业化创投母基金,都是要创投企业出资,充当有限合伙人或股东,二者之区别只是重点投资创业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而已,前者强调投资早期初创期项目,后者强调投资中后期项目。
其次,关于天使投资基金(包括天使母基金),更主要集中小微创新企业的早期阶段。但它应与专业化创投企业合作,让后者跟进进行第二轮、第三轮等的投资,推助企业持续高成长。
本文标题:我国创投业发展十大认识误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