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排名前几名的法学院就能把所有红圈所的新增岗位都吞下,大部分法学院的毕业生只能去一些小律所揾食。
而律师是一个靠着平台招牌和师傅名气吃饭的手艺活,小律所营收不行,恰饭就很难。
不是说过个司法考试就一马平川了,恰恰相反,这才刚开始呢。
好了,现在我们再来看这个市场。
律师供给是充沛的,是快速增长的。
但需求是被价格管制压制的。
这时候,供需就会失衡,那么就会出现供给内卷。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搞最低收费标准,但由于大家都要吃饭的,实际上很多小律师根本是不care这些收费标准的存在的,为了活下去还是会接一些便宜的活儿,只不过也不签合同了,直接微信转账了。最后是律所也喝不到汤了。
那你说搞这种标准有什么用,平白增加了普通人愿意购买律师服务的门槛,增加了律师阴阳合同的概率,压制了整个市场需求的增加,对所有参与者都没有什么好处。
格局小了。
怎么解决这种问题呢,很简单。
阳光大道虽然宽但人多了,反而挤。
独木桥虽然窄,但是人少,反而容易通过。
一线城市竞争激烈,马太效应严重,虽然蛋糕足够大,但是吃蛋糕的也多。如果能跟对师傅,能去好律所,尽量去。
去不了也别勉强,去广阔的田野里。
如果真的想做律师,可以去二三线城市。因为这些年这些城市已经有了足够成熟的法律消费群体,对于法律这项服务有足够的认知和购买力。
而且在这些城市里,一些一线城市知名律所的分所反而不如本土起家的律所。
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其实他们生意蛮好的,尤其是关系社会中,很多大律师接单子都快撑死了,他们很乐意多招一些人分单子。
但你知道一些名校毕业生好面子,不愿意进这些名字土掉渣的律所,这就是二本法学狗的优势。
那有人问了,这些地头蛇名额也是有限的,如果满额了怎么办?
互联网,互联网,互联网呀朋友们。
互联网上这么多流量,靠科普法律知识和分享奇葩案例来获客呀。
能过司法考试的律师毕竟是聪明人,大家看到很多年轻律师在短视频平台上各种普法就知道解决方案了。
第一阶段目标就是获客,利用社群、短视频搞私域流量。
我不提供法律服务,但提供免费的法律内容解说,这样可以有效规避最低收费标准限制。
第二阶段有了粉丝,私信引导到自己的微信号上,这不就是私域流量了吗,再依据客户介绍揽活,甚至还可以给客户提成拉人头,层层分销。
第三阶段,飞单,有的单子可以做咨询,有的单子可以介绍给当地的同行。
这样做着做着,一个影子律所不就起来了吗。
所以网红,是个很好的路子。
是不是觉得有点像微商?
没错,其实微商,某种意义上是真正看透了商业本质的一群人。
大家都是出来卖的,谁也别瞧不起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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