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P2P公司的分水岭。2018年下半年,由于宏观经济下行,债券违约率上升,P2P平台迎来密集的暴雷潮。在此背景下,P2P行业也迎来了政府的强监管。
2019年1月,监管在《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175号文)明确提出:将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2019年12月监管进一步趋严,监管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83号文)。
83号文已经明确了P2P平台的清退时间: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按照到期即还的原则,原则上在1年内清退完毕;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在2年内清退完毕,且不得新增网贷业务。
规定也在各地政府上得到了很好落实。据网贷之家的不完全统计,2019年至少已有湖南、济南、深圳、上海等20个省市监管部门对外公布了清退机构名单,其中十个省市发布公告称,取缔辖区内所有网贷平台。
本文标题:P2P要消失了,投资人应该怎么办?(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