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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嘎之交”冲上热搜:靠潘长江带货的酒仙网非IPO不(2)

浏览: 134 次 来源:创业故事网

譬如,有网友表示:“看到了酒仙网APP的宣传,说开通188酒仙会员可以抢购1499飞天茅台,开通后抢购了一个多月,2021年3月9号开通,截止2021年4月14日,每次都是很遗憾,要么就是抢购按钮不亮,严重怀疑酒仙网APP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换而言之,以酒仙网为代表的酒类电商缺乏“护城河”,渴望以垂直电商的打法重塑行业的初衷落空了。

“在不同渠道中,公司均面临着大型电商平台、大型商超、专业酒水连锁零售企业、传统烟酒专营店等市场不同主体的竞争,且不同市场主体的渠道及模式不断融合、渗透,竞争不断加剧,”对此,酒仙网予以坦承,“可能会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事实上,酒仙网的生存处境并不乐观。

一方面,白酒企业话语权强大,多奉行先款后货策略,酒仙网的预付款逐年上涨成为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因此为了满足采购需求酒仙网甚至向银行借贷5亿元应急。

预付款逐年上涨

另外一方面,酒仙网即入驻了天猫、京东等综合电商平台,也切入了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述平台同样掌握了较强的话语权,从2020年末其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高达9942.28万元就可见一斑。

这意味着,酒仙网面临支付上游预付款与回收下游欠款的双重压力。

对赌协议,或成最大“拦路虎”

现金流绷紧之下,酒仙网亟需“补血”,不过其在资本市场或并不讨喜。

首先,对赌协议未清理

酒仙网与风投签署了上市对赌协议,2021年12月31日前如若IPO失败,则需要回购风投手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据证监会2019年3月3月25日发布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原则上要求发行人在申报前清理对赌协议。

不过,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则可以不清理:一是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二是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三是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四是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某私募投资部经理陈听涛告诉锌刻度:“签对赌协议的是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而上市用的身份是酒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条满足了。”

陈听涛进一步表示,问题的关键在于第四条。

其实,酒仙网最早的上市对赌协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失败之后才延后的,因此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还被不愿延期的风投告上法庭,冻结了1.09亿的资产,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否满足“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值得商榷。

其次,直播带货存争议

酒仙网发力直播带货,虽然赶上“风口”销量火爆,却并未扭转行业话语权不足的困境,反而招来了非议。

譬如,与潘长江老师合作的专场直播就频遭质疑,不乏消费者怀疑购买的是假酒,令酒仙网的风评下滑。

风评下滑,从退货损失这个角度来看也可侧面印证:酒仙网2019年的退货损失为451.57万元,到了2020年这个数值变为4716.48万元,暴涨了十倍有余,而2020年正是酒仙网发力直播带货的关键节点。

退货损失2020年暴涨了十倍有余

再次,食品安全有不达标的先例

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公开信息,2016年11月27日消费者刘艳清在酒仙网网站购买了“法国丹柠伯爵波尔多优质干红葡萄酒”40瓶。

因涉案葡萄酒中文标签中未标注二氧化硫的使用情况及含量,其标识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被法院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酒仙网也在招股说明书中提到:“行业中上游制造企业如出现产品质量事件,或流通行业中出现贩售假冒伪劣等重大不良事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将会波及整个行业,对行业形象、消费者信心造成严重损害,可能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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